跨境电商最新政策:稳步开展跨境药品试点,15次提跨境电商

加尚保税跨境电商


2021年7月9日,国务院办公厅发布《关于加快发展外贸新业态新模式的意见》国办发〔2021〕24号。意见15次提到“跨境电商”,关于跨境电商零售进口,有几点值得期待:

意见一:完善跨境电商发展支持政策

1、优化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清单

2、稳步开展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药品试点工作。

3、到2025年,跨境电商政策体系进一步完善,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,发展水平进一步提升。

责任单位:商务部牵头,财政部、海关总署、税务总局、国家外汇局、国家药监局、国家知识产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。

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,又称“白名单”,指从事跨境进口的商品税目必须在清单范围内,否则不能以跨境进口方式入境销售。从2016年实施正面清单以来,截止目前已发布4批。目前最新的是2019版的共1413个类目商品。这次意见提到“优化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清单”,类目大概率多增少减,更能满足消费者更广泛的跨境购需求。

2025年,是海南自贸港启动全岛封关运作关键年。届时不再保留洋浦保税港区、海口综合保税区等海关特殊监管区域。

意见二:扎实推进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:

1、扩大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(以下简称综试区)试点范围。

2、积极开展先行先试,进一步完善跨境电商线上综合服务和线下产业园区“两平台”及信息共享、金融服务、智能物流、电商诚信、统计监测、风险防控等监管和服务“六体系”,探索更多的好经验好做法。

3、鼓励跨境电商平台、经营者、配套服务商等各类主体做大做强,加快自主品牌培育。建立综试区考核评估和退出机制,2021年组织开展考核评估。

4、到2025年,综试区建设取得显著成效,建成一批要素集聚、主体多元、服务专业的跨境电商线下产业园区,形成各具特色的发展格局,成为引领跨境电商发展的创新集群。

责任单位:商务部牵头,中央网信办、国家发展改革委、工业和信息化部、财政部、交通运输部、人民银行、海关总署、税务总局、市场监管总局、银保监会、国家邮政局、国家外汇局按职责分工负责。

要想成为一个合格的跨境电商综试区,线上跨境电商服务平台至关重要。既是对外宣传的重要窗口,更能发挥跨境电子商务交易、支付、物流、报关、清关、通关、退税、结汇等环节。对于跨境电商公共服务平台的搭建,笔者期待交流探讨。

来源:跨境电商顾问黎代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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